簡述建筑防水工程整體質量的要求
簡述建筑防水工程整體質量的要求
采用不同材料的防水層防水即在建(構)筑物結構的迎水面以及接縫處,使用不同防水材料作成防水層,以達到防水的目的。其中按所用的不同防水材料又可分為剛性防水材料(如涂抹防水砂漿、澆筑摻有外加劑的細石混凝土或預應力混凝土等)、和柔性防水材料(如鋪設不同檔次的防水卷材,涂刷各種防水涂料等)。結構自防水和剛性材料防水均屬于剛性防水;用各種卷材、涂料所做的防水層均屬于柔性防水。
大連防水工程質量建筑防水工程整體質量的要求是:不滲不漏,保證排水暢通,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防水和使用功能。建筑防水工程的質量優虐優劣與防水材料、防水設計、防水施工以及維修管理等密切相關,因此必須高度重視。
根據《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》GBJ50108-2008,建筑應有嚴格防水措施地下防水等級為一級。地下室外圍護結構防水項目分為砼結構工程、抗滲砼結構自防水。地下室基礎底板抗滲等級為0.6Mpa防水結構砼的配合比應通過實驗室確定,抗滲等級應比設計等級高一級(0.2Mpa)。
基礎底板防水層為兩道,采用卷材—涂料相結合防水方案。卷材采用1.5㎜厚三元乙丙橡膠防水卷材,防水涂料采用2㎜厚聚氨脂防水涂料。地下室外圍護結構除地下室外墻抗滲砼結構自防水外,同樣兩道防水層,采用卷材—涂料相結合防水方案,卷材采用1.5㎜厚三元乙丙橡膠防水卷材, 防水涂料采用2㎜厚聚氨脂防水涂料。防水層的保護層采用40厚聚苯板。側墻保護層以外開挖1米以內采用2:8灰土分層夯實回填。壓實系數>0.95。
地下室頂板不在上部建筑主體內時,頂板上應作防水,防水層同樣采用卷材—涂料相結合防水方案,防水層保護層為50㎜厚C20細石砼。